河北法制报讯 (窦凯旋)近日,邢台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一辆小型汽车在距离执勤点前不远处慢慢地靠边停了下来,并关闭车灯。民警刚想走过去了解情况,该车驾驶人突然打开车门下车,撒腿就跑。
民警立刻追了上去,追出百米左右后,气喘吁吁的驾驶人被民警控制,并被带回执勤点。驾驶人称:“我就喝了一杯白酒,要喝多了早就不能跑了。”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酒驾。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张某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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