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婷婷)2月20日9时,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干警踏着春雪,来到赵县开展巡回审判,并就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在赵县法院旅游巡回法庭,石家庄中院法官开庭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案件。赵县法院部分特邀调解员和新入额法官旁听了庭审和调解过程,现场观摩学习庭审及调解技巧。法官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当事人实际需求,以纠纷源头为突破口,向双方释法明理,劝解双方放下心结,最终使案件双方达成和解。该案的和解也为赵县法院另一起关联案件的处理打下友好协商的基础。
庭审结束后,石家庄中院干警参观了旅游巡回法庭,并在调解室与新入额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进行座谈和业务指导。中院法官从调解技巧和方式出发,提出要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了解群众需求,耐心倾听,学会换位思考,用“法”理关系,用“情”化隔阂,引导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调解结案并不是诉源治理的终点,减少诉讼量、实现社会和谐才是最终目标。
旁听庭审的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表示,中院的下沉指导为基层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支持和帮助,让大家感受颇深、受益匪浅,对“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的开展有很强的指导、帮助和启发作用,今后将认真学习这些理念和方法,继续做深做实“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加大全流程调解力度,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