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鹏宇)近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力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充分利用春节期间人们回乡过年的时机,对平时行踪不定、传唤不到庭、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重点查访,快速出击,查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成功拘传、拘留到位3名被执行人,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有力打击失信行为,彰显了司法威慑力。
在赵某某与赵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某地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赵某返还款项91万元及利息。该地法院历经4年均因未找到被执行人执行未果,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青龙法院执行。青龙法院执行干警经多方查找,将被执行人成功找到并带回。法院干警耐心细致做工作,但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拘留。
程某某因经营生意缺乏资金,前后多次向李某借款,共计40万元,久拖不还。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敦促其履行,但被执行人程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并且违反财产报告令。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青龙法院强制执行到位20万元。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前往宽城满族自治县,将程某某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程某某仍抱有侥幸心理。执行干警依法将其送往拘留所,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在赵某某与邓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青龙法院调解,邓某承诺向赵某某偿还借款本金92万元。但邓某未按调解协议书履行给付义务,赵某某申请执行。执行中,邓某一直对执行法官表示其在外地,致使执行工作难以开展。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证,确定被执行人所在地点后,驱车700余公里,历时9个多小时,最终找到被执行人,将其拘传到位。经执行法官工作,被执行人现场履行15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取得良好效果。
青龙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保持强制执行高压态势,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守好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环节,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用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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