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3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肇事者拒不赔偿玩“失踪”

法院“先礼后兵” 兑现胜诉人权益

河北法制报讯 (杨志芳 刘屹明)近日,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履行赔偿义务,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冯某申请强制执行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确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冯某0.4万元,被告周某赔偿1.5万元。判决生效后,周某、保险公司均未履行赔偿义务。

“执”责所在,使命必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分别向周某、保险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保险公司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而周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执行法官多次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拒不给付,而且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还更换手机号码玩“失踪”。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查找无果,随即制定了对周某采取强制措施的方案:依法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冻结其银行账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确保案件尽快得到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官遂将其拘传至法院,并依法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机动车一辆。

面对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不为所动,仍拒不履行。为此,法院拟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这时,被执行人周某慑于执行压力,表示愿意履行案款。被执行人经筹措,最终给付了执行案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徐水区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灵活运用执行方式,细致释法沟通,克服诸多执行难点,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让广大群众在执行过程中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4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4-02-23 肇事者拒不赔偿玩“失踪”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68150.html 1 法院“先礼后兵” 兑现胜诉人权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