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龚泽钰)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立案、审判、执行、服务保障四方面,制定出台二十项工作举措,为市场主体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更大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实现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
立案方面,该院推出规范网上立案流程缩短线上立案时长、坚持线上线下立案同步推进、大力宣传推广二审网上立案、做实做细民商事再审跨域立案、严控上诉案件移送时间等五项举措,切实解决立案难,为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捷诉讼服务。
审判方面,该院推出深度推广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严格加强案件节点管控、着力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树立终审意识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加强业务条线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高效审理破产案件等七项举措,着力提高审判质量,激发市场活力。
执行方面,推出持续开展执行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依法审慎适用失信惩戒措施、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等四项举措,做实执行工作,平衡好申请执行企业胜诉权益与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之间的关系,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服务保障方面,推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案件评查效能、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实现司法作风大转变、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等四项举措,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与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着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更有归属感、获得感、成就感,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一流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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