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寒晓
“一心为民,排忧解难”“热情服务,情系百姓”近日,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杨某送来的两面锦旗。“感谢法官为了我的案子尽心尽力,作为当事人我非常满意、非常感谢!”杨某向法官再三表达谢意。
杨某是某文化传媒公司法定代表人,该传媒公司于2021年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会展服务,房地产开发公司按合同约定本应在2021年11月份支付服务费18万元,但一直未给付。小公司拖不起,眼看着已经拖了两年,杨某也顾不上维护和客户关系了,直接诉讼索要欠款,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理解小微企业不容易,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幸运的是,被执行人名下有存款,执行法官立即作出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然而,没想到的是,协助执行单位出具的回执中显示要求冻结的账户系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账户内的存款无法冻结。杨某本就着急要钱,一听有钱却不能给,情绪异常激动。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安抚下,杨某渐渐平复了心情。执行法官和杨某一起拿着被申请人的财产反馈信息表反复翻看、分析,最终选定了被申请人某银行的一个账户,以只收不付的方式进行了冻结。被冻结的账户在半个月后成功划拨了14万余元。因被执行人短时间内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的方式结案。“有了被执行回来的那14万,公司正常运转也没问题了。我是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落实。”杨某激动地说。
办案法官表示,“终本”不是执行程序的实质性终结,也并非“一终了之”,他们将继续关注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一旦有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核查属实后,将立即恢复执行,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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