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表彰有关要求,经基层检察院申报、市级检察院党组研究推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审查审核,并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拟表彰“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12个。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予以公示,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至3月1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电话:0311-66871355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222号
邮编:050022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4年3月6日
拟表彰“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单位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序)
行唐县人民检察院
承德县人民检察院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
文安县人民检察院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
任丘市人民检察院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
柏乡县人民检察院
鸡泽县人民检察院
安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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