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刘星宇)2月27日,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马迎波、张强、魏国龙三人外出办案时路遇一处山火,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并在第一时间进行灭火,有效防止火情扩大,及时将山火扑灭,避免了一场险情的发生。
27日下午1时许,马迎波三人外出办案,途经保阜高速石猴岭隧道入口附近时,发现高速路边有几缕烟雾,察觉此处可能发生了山火。三人将车辆安全停放后随即赶往起火处,由于着火点地处高速路边,山下便是村庄,山上风大,风助火势,着火面积迅速蔓延,山上的杂草枯枝燃烧中发出“噼噼啪啪”的爆燃声,肉眼可见的山火由山坡后向山的正面方位窜去。三人立刻展开行动,一人边拨打火警电话边快速返回车内取灭火器,另外两人用树枝对火源进行扑打,在灭火器用完的情况下,几人利用路边的积雪扑灭了剩余的明火。
经过三人的奋力扑救,很快将山火控制并最终成功扑灭。由于处置及时,山火未进一步蔓延,起火原因交由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