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张哲 通讯员 王德崴)“感谢法官和执行工作人员,我替孩子谢谢你们了!”3月1日一大早,申请执行人贾某某专程从外地赶到灵寿县人民法院表示感谢,并对灵寿法院开展跨区域集中“交叉执行”行动表示肯定和赞赏。
8岁的小萌(化名)在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贾某某生活,父母在经过调解离婚时约定,父亲赵某某一次性支付母亲贾某某3万元。但赵某某只支付了部分款项,之后就不再支付。临近开学,小萌急需生活费和学费,于是贾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时值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第二次集中“交叉执行”化解执行积案难案统一行动。考虑到该案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生活和上学问题,灵寿法院执行局本着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办案原则,从快执行,将该案纳入灵寿、平山、行唐片区集中“交叉执行”行动中。面对三地法院执行干警上门强制执行的强大压力,被执行人赵某某到法院履行了剩余全部案款,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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