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伟
群众诉求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民事检察主动融入工作大局,扎实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积极探索“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实践,依法保障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日前,丰宁检察院民事检察办案团队在履职过程中,收到一条关于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支持起诉案件的申请。申请人刘老太年事已高且患有多种疾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当前的生活起居由两个女儿照料,而其子方某有赡养能力却因多种原因未履行赡养义务,导致刘老太子女在老人赡养问题上产生纠纷。经村民委员会多次调解,刘老太子女对老人赡养事宜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老太向丰宁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受理案件后,丰宁检察院干警通过询问当事人、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刘老太赡养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丰宁检察院认为刘老太年老体弱,已丧失劳动能力,属于老年弱势群体,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考虑到该案系家事纠纷,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调解家庭矛盾,丰宁检察院举办公开听证会,邀请包括妇联工作人员、基层干部代表在内的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本次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基本案情,并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多方面阐述支持起诉观点,听证员经过评议,结合自身从业领域工作特点发表听证意见。丰宁检察院经审查听证认为,成年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申请人刘老太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遂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于同日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依法支持刘老太通过诉讼合法维权。
最终,在丰宁检察院与法院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既满足了刘老太的赡养需求,又缓和了亲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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