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07日
第05版:法治河北周刊

法律援助之光照亮少年维权路

□ 张旭

“郑哥,谢谢您!”近日,晋州市的少年谷某某眼含热泪抱住帮自己打官司维权的法律援助律师郑自翔连声道谢。站在律所门口,年轻的郑自翔律师轻轻拍着少年后背安抚他激动的情绪,告诉少年法律援助就是帮困难群众维权,以后有事还可以来找自己……

原来,谷某某是晋州市某村村民,出生3个月时父母离婚,母亲带着他改嫁。2023年2月,母亲去世。继父将他送回姥姥家。姥爷去世早,姥姥年事已高,唯一的舅舅身患残疾,正读初二的谷某某生活困难,决定向生父索要抚养费。

2023年4月17日,谷某某在姥姥陪同下,到晋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援中心得知详情后,当即委派晋州市法律援助律师郑自翔帮其办理此案。

在办案过程中,郑自翔了解到,谷某某生父没有再婚,常年在外地打工,家人不知其下落。最终,案子缺席判决,按照最新河北省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金支出标准核定,判决其父在谷某某年满18周岁之前每年给付人民币15391元。但谷某某的实际困难未能解决。

为积极推动落实判决结果,帮助谷某某取得合法权益,郑自翔配合有关部门查找谷某某生父下落。找到人后,沟通无果,郑律师申请法院通过冻结其银行账户,扣除应付抚养费;同时,法援人员与当地村委会联系,在民政部门为谷某某申请了一定的经济补贴,并为其一家办理了低保。为了让孩子能健康成长,法援人员积极协调谷某某所在学校,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减免部分费用,为其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法援律师为谷某某的案子忙前跑后,多次到谷某某家关心其学业和生活,数次自掏腰包为其买学习用具和生活用品,春节前还为他家送来米面油等年货。说起这起,谷某某一家人感激不已。3月6日,首次被强制执行的15391元到账。谷某某一家的生活迎来曙光,日子更有了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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