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保县人民检察院与内蒙古自治区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召开“金长城”保护工作交流会。双方决定,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金长城”安全责任体系及联动保护机制,推动“金长城”保护工作从“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研究性修缮”并重转变;通过数据对比、碰撞更深更实发现隐患线索、探索治理路径;持续加大“金长城”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宣传力度。下一步,两地法院将对“金长城”遗址进行实地踏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监督。 席娟 白雪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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