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刘影)近日,新乐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通过一个半月的线上调解,促使均在外地的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圆满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到当事双方好评。
手头紧缺钱花,在广东打工的新乐市人张某通过网络,向当地某公司借款1.23万元,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1日。约定到期后,张某仅还款1700元,尚欠1万余元。为维护自身权益,某公司通过网上立案,请求新乐法院判令张某归还本金及利息。
新乐法院长寿法庭特邀调解员杨雪柱接到此案件后,认真查看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证据,明确了诉请,随后电话联系被告张某确认了借贷事实。
特邀调解员综合分析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通过调解结案更有利于减少双方诉累,同时考虑到原告方位于广东省潮州市,被告张某也在广东打工,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均会大大增加。本着“一次不用跑”的便民理念,特邀调解员通过电话对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
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一方面对张某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详细讲解逾期不还借款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原告方,希望对方综合考虑张某的还款意愿和经济能力,适当调整还款方案。最终历时一个半月,经过特邀调解员的反复沟通协商,当事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达到了当事人调解“不见面”,案件“隔空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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