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在辖区南陈屯镇上河涯村,开展了以“春日植此青绿·保护千古运河”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
运河区检察院自2022年与区农业农村局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来,不断深化双方合作,夯实“护绿”责任,筑牢生态安全保护屏障。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针对行为人盗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积极推动以“补植复绿”方式快速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同社会各界人士携手植树,挥锹铲土、扶苗填坑、培土浇水,通过亲手植树造绿,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者、践行者、传播者。 郭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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