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闫正贤
尚义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聚焦“四大检察”职能,细化十条工作举措,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该院成立“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任务台账,细化出台《关于护航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推动检察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措施和制度机制体能升级。
聚焦重点,为“检察护企”积蓄核心动能。该院依法严惩侵犯民营企业犯罪,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串通投标以及利用敲诈勒索、损害商誉等犯罪;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探索涉企轻罪从快办理机制,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全面实施涉企案件标识制度,确保“优先受案、优先流转、优先办理、重点跟踪”。优化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切实防止因执行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强化行政诉讼监督,深化涉民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深化公益诉讼监督,营造良好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帮助消除安全隐患。
完善机制,为“检察护企”提供法治保障。该院建立“一把手”包联服务企业机制。由检察长包联服务重点企业,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分析研判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检察官助民企”专项活动。走访个体工商户,做出有针对性的服务。“一把手”以群众身份深入控告申诉、律师接待等窗口,通过亲身体验的方式,对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难点、堵点问题,细化整改措施、优化办事流程、强化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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