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梁玉美)近日,高阳县人民法院庞口法官工作站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张某当场将7万元欠款转账至王某账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王某、张某通过在高阳县庞口市场做生意相识。2017年10月,张某以进货为由,向王某借款7万元,于当日出具借条1份,并口头承诺借款期限1个月。事后,王某多次催要,张某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6年多来,张某从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3月,王某向高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偿还欠款及逾期还款应支付的利息。
3月5日,庞口法官工作站收到案件后,调解员迅速了解案情,通过查看原告提交的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对借款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随即与张某取得联系。起初,张某对起诉内容不认可,声称借条不是其本人出具。调解员再与张某联系调解时,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看到张某消极的还款态度,王某情绪激动。调解员一边劝说、安抚王某情绪,一边想办法联系张某。
调解员将该纠纷的相关情况编辑了一条短信发给张某,摆事实、讲道理,释法明理。被调解员的短信内容触动后,张某与调解员取得了联系,同意次日到法官工作站接受调解。
3月6日,王某、张某来到法官工作站。张某在看到王某提交的相关证据后承认了借款事实,表示愿意偿还欠款。经过调解员与当事双方耐心沟通,最终王某、张某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偿还王某7万元借款本金,王某自愿放弃逾期利息。张某当场将7万元转账至王某账户,王某撤回对张某的起诉,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民间借贷纠纷仅用两天的时间得以在诉前圆满化解。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