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通行环境,减少交通拥堵,进一步保障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以安全、合规、合理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平山县新增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序号设备类型地点抓拍违法行为1违法停车电子抓拍设备冶河西路(建设大街-文化街)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2冶河西路(文化街-明珠街)3康乐街(张家口银行-文昌苑西门)4平光大街(柏坡东路-冶河东路)5平光大街(冶河东路-西街)6平光大街(建材路-文庙路)7平光大街(建材路-育才路)8建材路(富民南街-康乐街)9建材路(平光大街-富民南街)10建材路(金辉花园-平光大街)11东川街(冶河东路-柏坡东路)
以上11处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于2024年3月30日正式启用,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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