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入“冀时调”系统后,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办案人员经过研判,一致认为该案争议核心是机器设备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考虑到诉讼中进行鉴定会拉长办案时间,法官决定采用“诉前鉴定+证据交换”的方式,在诉前进行证据交换,同时在证据交换当天选取鉴定机构。
当日,法官仅用半小时,便完成勘验工作。而从原告申请立案到完成现场勘验,仅用时15天。原、被告对法院高效的工作作风赞不绝口。冯银霞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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