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国环天承(河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我院执行的(2023)冀0108执6035号申请人张勇与被执行人国环天承(河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3)冀0108民初287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查封了被执行人国环天承(河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冀A81THO汽车一辆。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拍卖),网络询价报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网络询价价格有异议,收到后十日内可向本院递交书面材料,如不提出,逾期视为认可网络询价结果,放弃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院执行的(2020)冀0108执恢478号申请人河北嘉华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北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5年裕民二初字第007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冻结并扣划了案外人唐山海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存款551722.7元,案外人唐山海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对本院扣划存款行为提出异议。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收到后十日内可向本院递交答辩状,如不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东岗路支行与被执行人张玉洁、刘亚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4年4月16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张玉洁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293号4-2-702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伟、田颖、姜永星、尉迟嘉媛: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伟、田颖、姜永星、尉迟嘉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821民初11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东路支行与被执行人张子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8日上午10时至2024年4月9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张子金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中安里1号1-2-402不动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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