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6日
第03版:法案

以曝光为由索要封口费

假记者敲诈勒索获刑罚

河北法治报讯 (张菁菁)以记者身份诈骗、敲诈勒索,自认天衣无缝,然而天网恢恢,难逃法律的制裁。日前,由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被告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23年1月至3月,孙某持某报社新闻工作证以新闻工作者身份,先后拍摄某钢铁厂生产污染、某厂区扬尘污染以及某乡镇防火隔离带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照片、视频,以曝光为由,向上述企业索要封口费,勒索金额共计人民币1万元,索要财物都被其日常挥霍。此前,孙某曾多次以假记者的身份诈骗、敲诈勒索他人被刑事处罚。

2023年8月,武安市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多次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核实相关证据,并对孙某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孙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审查完毕后,武安市检察院依法向武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武安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具有多次前科、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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