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7日
第07版:平安·经验

创新引入外部监督力量

冀中地区检察院施行律师参与减刑监督案件办理机制

河北法治报讯 (皮博琳)3月19日,保定市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律师参加对保定监狱包某等服刑人员减刑监督案件办理工作。这是继在太行监狱减刑监督案件中试行律师参与机制后,第二次邀请律师参与减刑监督案件办理,标志着保定市冀中地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立的律师参与减刑监督案件办理机制正式施行。

在保定监狱驻狱检察室干警的主持下,检、狱、律三方共同学习减刑案件业务办理相关法律文件,狱警介绍服刑人员减刑的法定条件以及监狱提请减刑的法定程序,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对减刑案件的提请、审理、裁定等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的法定职责。律师审查案卷,提出专业意见。律师进行全面审查后,认为提请减刑的服刑人员符合减刑的法定实体条件,同意检察机关办案意见,同时从证据规则角度对减刑案卷材料的规范性方面提出专业意见。驻狱检察室干警听取意见并表示将强化监督,确保提请减刑案件材料符合证据裁判规则的要求,有关证据的收集、提取、固定全面、客观、准确。

“我很荣幸能够参加冀中地区检察院减刑监督案件办理工作,参与到冀中地区检察院减刑监督案件改革当中来,让律师参与刑罚变更执行工作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司法文明的进步,能够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减刑案件规范化办理,推动减刑案件公平、公正和公开。”河北广容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萍对此次活动作出评价。

据悉,律师参与减刑监督案件办理机制是冀中地区检察院在减刑提请阶段引入外部监督力量的创新性举措。目前,冀中地区检察院已形成“必来+必查+抽取”的工作机制,坚持“减刑案件律师必须介入,重点案件律师必须审查,普通案件随机抽取审查”,将检察机关提出意见的案件和未实际履行财产型判项服刑人员减刑案件,以及涉企涉民生类案件等作为必查重点案件。

冀中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姚志表示,该院将邀请更多律师加入减刑监督案件办案团队,推进律师参与减刑监督案件机制建设,优化律师参与减刑监督案件办理流程,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律师参与度,提升检察机关减刑案件监督质效,推动刑事诉讼、刑罚执行目标的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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