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薛玲 段聪慧)“同学们,你们知道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岁吗?”3月22日上午,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法院、妇联到留村中学开展了一场预防校园案件的宣讲,检察官在法治讲座中与学生们提问、互动。
据介绍,此次活动旨在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全校900余名师生在校园大操场参加了活动。检察官通过“法条分析+案例讲解”的方式从校园案件包括什么、有什么表现形式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讲解,并讲授了应对校园案件的方法。此外,检察官还从心理学角度剖析施暴者与被害人的心理,引发学生们思考,引导学生树立对法律、对生命的敬畏,教育学生不做软弱的受害者,更不做施暴者、旁观者,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宣讲团其他成员还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内容,阐释了电影《第二十条》中正当防卫的含义,为大家朗诵法治顺口溜,现场解答学生心中疑惑……
学生安全无小事,立足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开发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组成的宣讲团将集中开展为期三周的法治巡讲,持续为辖区内4个初中、1个中专以及20多个小学送去法治课堂,以法为盾,护航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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