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王鹏)“你好!你们两家现在关系咋样?”3月18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魏春景一上班就拿起电话开始了调解回访。“魏大姐,我们两家现在进进出出都打招呼,关系挺近乎。谢谢大姐的调解!”当事人韩某的儿子刘某激动地回答。
事情还要从多天前说起。2月29日,秦皇岛市中院接到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上诉案件。原审原告刘某因与邻居、76岁的老人韩某发生肢体冲突,致韩某摔倒。当地公安机关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韩某就民事赔偿部分起诉至某区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刘某赔偿韩某各项医疗费13811.75元,刘某不服判决上诉至秦皇岛市中院。
调解员魏春景接到案件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理清法律关系,积极释法明理开展调解。开始时,当事双方僵持不下,老人寸步不让,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这时,魏春景突然得知,刘某夫妻在老人推车上电梯时还帮助过老人,顿时眼前一亮,再次打通老人电话进行沟通,以此提醒并劝解老人和刘某之间还有过和谐相处的过往,“邻里之间是最亲近的无血缘关系,但又是最能互相帮助的亲人。现在老人年事已高,儿子虽亲但更多时间不在身边,如遇到紧急的事情,邻居能看着不管吗?邻居可能会第一个打急救电话。远亲不如近邻,彼此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另外,魏春景还多次打电话给刘某做工作,劝她要尊老爱幼,邻里之间要友善、和气。
通过魏春景的不懈努力,案件终于有了转机,双方态度有所缓和。为进一步化解双方的矛盾,3月4日,魏春景又把双方当事人及老人的儿子请到法院,面对面疏导双方的“心结”,以免日后再次发生矛盾,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妥善解决纠纷。最后,双方握手言和,刘某现场向老人道歉,当场履行,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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