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名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接待了一名从辽宁远道而来的“客人”。“检察官,真心感谢你们对我家孩子的帮助,你们做了这么多,除了送来这面锦旗,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谢意。”来人是小辉的母亲,她将手里的锦旗递给检察官,眼含热泪地说。
小辉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在网上认识了所谓的介绍兼职的哥们儿,通过哥们儿出租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23年,大名县公安局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小辉移送至大名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小辉认罪态度极好。
检察官考虑到小辉系在校大学生,为了充分查明其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便专门到小辉的户籍所在地对其进行社会调查。经调查,小辉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且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是当地蓝天救援队的公益队员,多次参与救援工作,被群众表扬。他还是当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志愿者,同时还自愿签署了人体器官捐赠同意书。经充分调查,检察官认定此次小辉确因社会阅历不足导致犯罪,进行释法说理后,小辉积极认罪悔罪,表示自己以后要在学校里做普法小卫士,防止更多的同学触犯法律。
在前期充分的社会调查基础上,检察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了听证会。会上,检察官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各方均表示检察机关可以给小辉一次机会。最终,大名县检察院对小辉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作出之后,小辉积极认真学习文化知识,不仅学习了驾驶滑翔伞和操作无人机,而且学习了其他技能。小辉也与检察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表示以后一定不辜负检察官的希望,努力报效国家。
□ 赵曼 郭学磊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