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3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医疗从业人员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被追责

高碑店市检察院促推强制报告制度“长出牙齿”

河北法治报讯 (刘群 夏英锋)“给予王某、华某某警告处分。”近日,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针对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进行了上述回复。这是高碑店市第一起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受到处分的案例。

今年2月,高碑店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某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没有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强制报告制度职责,在发现幼女遭受性侵害的情况下,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备案,导致案件未得到及时查处。

为落实最高检强制报告“每案必查”制度,高碑店市检察院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同步开展强制报告落实情况倒查,依法向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其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能力水平;以年度报告、不定期巡查等方式,检查相关机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况;对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对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相关从业人员依法予以奖励、表彰。

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人签收检察建议后表示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认领责任,由局长、主管副局长、党务办主任、计划生育指导股股长组成专班,对涉案卫生院进行调查,认定调查情况属实后,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3月5日,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复,表示除作出相应处罚外,还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对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学习贯彻,开展专项整改,组织全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层层签订《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3月28日,高碑店市检察院对辖区内主要医疗机构负责人开展了强制报告制度宣讲,使医务人员更加清楚履行强制报告的情形、怎么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及不履行会受到怎样的责任追究。高碑店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扎实做好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每案倒查”工作,持之以恒、一案一案地抓好监督落实,以制度刚性保障制度执行,促推强制报告制度“长出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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