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3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马飞与被执行人张恒、河北恒倩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10时至2024年4月24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张恒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号酒店式公寓楼301、302不动产两套(不动产权证书号:530073141、530073142)。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舜雪:

本院在执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与王舜雪、河北碧雪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河北领丰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申请对(2018)冀0108执629号执行案件变更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申请书及债权转让的相关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22日上午10时至2024年4月23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河北名世锦簇商贸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起拍价:2290000元,保证金:3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部分设备已无实物,大部分设备已无法正常使用,设备维护状态较差。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08,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侯为涛、安宁宁: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曹宇与被执行人安宁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曹宇已向本院提出追加侯为涛为本案被执行人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来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材料。并定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进行答辩、举证,逾期则视为送达同时放弃答辩、举证权利。同时在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来本院到庭调查,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作出裁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雷川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58008,特此声明。

刘垚不慎将警官证丢失,编号为057006,特此声明。

刘亚龙不慎将警察证丢失,警号为120054,特此声明。

李瑞平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21580,特此声明。

王振杰不慎将工作证丢失,编号为AM034,特此声明。

马志彬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91289,特此声明。

刘孟佳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19302,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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