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李忠勇 杜旭宾)近日,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一起十多年前的合同纠纷案,为申请人追回了全部执行款。
2011年9月8日,经担保人于某介绍,原告许某与被告李某签订了废旧铝厂转让治理合同,并将第一期转让费10万元打到担保人的银行卡上,担保人向原告提供了被告写的欠条。事后,原告得知被告未取得该铝厂的开采手续,属于无证开采,于是要求担保人和被告全部返还转让费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10月14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与原告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无效,被告返还原告10万元,如不履行给付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及担保人于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2015年2月,许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扣划了诉讼期间保全的李某和于某银行存款5万余元,经查控,未再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终止本次执行。
虽然案件“终本”,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对此案的执行,而是继续通过电话、微信给被执行人做工作,并一直查找财产线索。近日,执行干警再次查询,发现两名被执行人银行卡均有少量存款及保险,随即依法扣划了李某3.4万元、于某2.5万元保险费,终于将此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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