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治报记者 刘彬
“我们相信法律,更相信法院,希望法官能够帮帮我们,帮我们把钱要回来……”
“到期了他没有给我们地租,我们怕他的生意‘黄’了,钱收不回来……”
“只要他还钱了,我们还愿意把地租给他……”
20多名村民围着法官你一言、我一语地讲述说着自己的困惑。这是3月11日,发生在阜平县人民法院城南庄法庭的一幕。
原来,这是一起涉及60户村民的土地租赁纠纷。城南庄镇后庄村张某租赁该村60户人家土地,用于发展蔬菜种植农场。因经营不善,拖欠村民一年地租款。60户村民找到法庭,希望法庭出面协商解决。城南庄法庭法官第一时间与张某联系,其表示确实拖欠一年地租,正在积极筹措资金。为让村民少跑路,尽快拿到地租款,法庭联合镇政府、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村委会等人员直接到张某的大棚协商。张某表示会尽快付款,村民也理解张某的困难,表示张某可以延期,但必须明确付款时间。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张某与60户村民在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由该法庭起草还款协议书,约定付款期限,在场人员签字确认。最终,3月21日,在法官见证下,张某按约定时间给付了村民全部地租款。至此,一起涉群体性的土地租赁纠纷圆满化解。
“我们跟他要了一年,总是拖着我们,我们也是试着找法庭帮忙协商解决,真没想到,法官找了那么多部门一起给我们办这个事儿,村里、地里来回跑,还真把钱给我们要回来了。”“我们以为打官司才能要回钱,没想到这年头不打官司法官也给我们要回了钱,真替老百姓办实事儿,真心感谢法庭。”村民拿到地租款后不约而同地到法庭表示感谢。该法庭负责人说:“感谢大家对我们的信任。以后有什么事,随时联系我们,我们一定为大家排忧解难。”
事后,城南庄法庭还联合后庄村村委会组织村民,就土地租赁等方面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普法宣传,切实提高村民的自我维权和纠纷预防意识。该法庭还结合一些典型真实案例在辖区所有村常态化开展宣讲活动,达到解决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治理效果。
阜平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夯实源头预防和矛盾化解基础,切实解决好基层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好人民法庭立足基层、密切群众的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让“小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实现“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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