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2日
第03版:法案

诈骗17名家长54万余元

贪心“学托”获刑罚

暗藏“陷阱”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河北法治报讯 (刘蕾 刘咏泽)每年招生入学之际,总有不法分子利用家长“求学心切”的急切和焦虑心理,精心设计陷阱,处心积虑编造骗局,收取家长巨额“择校费”。日前,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一起“学托”诈骗案,被告人石某被判刑罚。

2023年3月至9月,邯郸市某区公立小学老师石某利用其教师身份及影响力,对外谎称能够帮助学生办理到片外学校上学。最终,石某通过熟人介绍“生源”,以每人20000至450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17名学生家长入学费用542000元,全部用于还账、旅游等个人消费。眼看学校开学在即,为掩盖诈骗事实、拖延败露时间,石某又伪造了邯郸市某区教育体育局公章,向学生家长出具了虚假入学凭证,致使多名适龄学生延迟入学一年。后石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以涉嫌诈骗罪被移送起诉。

永年区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石某不仅使多名学生家长遭受财产损失,更造成多名适龄学生延迟入学一年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1月10日,永年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伪造印证罪对石某提起公诉。日前,永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永年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家长应该树立正确的择校观念,充分了解学校入学招生政策,通过教育部门和学校等正规途径办理入学手续,不要轻信“托关系、走后门、办不成退款”等说辞,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又耽误适龄学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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