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孟海峰)4月7日,康保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伙经营纠纷案。法官经核对账目,释法明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2023年5月,张某和王某合伙承包了康保县光伏电站跟踪支架改造项目,项目完工后张某给王某出具了欠条,写明欠王某48700元。今年3月25日,王某依据该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张某支付款项。
张某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后情绪异常激动,说两人关系很好才合伙干工程的,没想到因为工程款王某把自己起诉到法院,并对自己的财产申请保全。王某委屈地称,其向张某催要多次未果,实属无奈才起诉到法院的。
主审法官接案后,经了解,二人是交往多年的朋友,张某认可其与王某之间的合伙关系,但称出具欠条时双方的结算并不准确,只是估算后出具的欠条。主审法官分别站在双方的角度弄清事情原委,在认真审核双方的账目后,对有异议的支付条目逐一进行核对、与收款人进行对质。经过法官组织当事人多次到法院核对账目,最终二人对账目情况进行了确认,依据结算结果达成了调解协议。4月7日,张某将欠款如数偿还,双方当事人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