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张立文)近日,阜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至2022年间,被告顾某甲、顾某乙在阜平县照旺台回迁房一标段项目施工。原告倪某与被告签订采购协议,被告向原告购买保温材料共计69万余元,均用于工程项目中。双方约定好材料送到结账,但原告送货后,被告迟迟未付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顾某甲、顾某乙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因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本着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原则,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中,承办法官抓住双方争议焦点,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着手,采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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