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歌
“谢谢法官处处为我们考虑,我丈夫半边身子无法动弹,走出家门都费劲,更别提去秦皇岛开庭了,我一定让他好好改造……”庭审结束后,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法官赵琳接到了被告人家属特意打来的电话,感谢法官运用“云审法庭”实现在秦皇岛、贵阳两地隔空远程开庭,在保障刑事审判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同时,切实解决了被告人到庭难的问题,既让被告人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也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与司法的人文关怀。
今年年初,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关联犯罪,犯罪门槛低、投入小、操作简单,导致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容易沦为‘帮信’犯罪的‘工具人’。”法官介绍,被告人郑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3张银行卡出租给他人用于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并非法获利。经查明,被告人郑某名下的3张银行卡共计进账流水人民币137万余元,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起,被骗金额共计80万余元,其中包含秦皇岛市海港区吴某某被电信诈骗资金78000余元。
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郑某突发脑出血住院手术。承办法官赵琳第一时间与被告人家属取得联系,了解被告人目前的身体状况,得知郑某尚在术后恢复期,语言上有一定进步,虽然语速很慢,但可以完整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回答问题没有障碍,但右侧身体活动受限行动不便。
“被告人经常居住地在贵阳,因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一直在其居住地候审。从他目前的身体状况来判断,长途跋涉到秦皇岛参加庭审可能增加病情恶化的风险。”为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增加被告人诉讼成本,在取得被告人、公诉人同意后,法官决定运用“云审法庭”审理这起刑事案件。
在采用“云审”微信小程序对该案进行网络远程庭审前,法官对被告人及其家属进行了使用指导,并进行了庭前测试,确保庭审过程画面流畅、声音清晰、程序规范。“被告人准备好了吗?请保持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静音,准备开庭。”在向被告人告知在线开庭与线下开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被告人应遵守庭审秩序后,这场跨越千里的互联网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权及最后陈述权也得到了严格保障,并进行了当庭口头宣判,庭审效果良好。被告人郑某对法院采用“云审法庭”这种特殊庭审方式审理此案表示感谢,“我很后悔,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以后一定改过自新。如果身边有人做这类事情,我一定会积极劝导,这个事情害人又害己。”庭审结束后,被告人郑某及其指定辩护人通过电子签名方式在庭审笔录上进行了签字确认,至此,这场庭审圆满结束。
“这种新型庭审方式提高了诉讼的效率,打破了空间的维度,节约了司法资源,既能确保庭审的实时性和有效性,又保障了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赵琳表示,作为一名基层刑事法官,要积极探索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各方诉讼参与人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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