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刘添添)“到账了,到账了!十年的欠款终于要回来了……”4月18日,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接待室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王某,激动地将10万元到账记录展示给承办法官王乾看,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2012年5月,王某经熟人介绍,向承包鹿泉某建筑工程的李某供应砂石料,实施土方挖掘。合作刚开始,李某一个月向王某结一次账,但随着时间推移双方逐渐熟悉,李某开始欠付王某工程款。2014年1月,李某出具207000元欠条,后又陆续偿还2万元。2023年后,李某拒不接听电话,王某遂于2024年3月诉至鹿泉法院。
4月10日,法官王乾开庭审理了该案件。庭审中,通过举证质证,王乾将双方欠款及还款的数额进行了固定,并在查明案件事实、理清争议焦点后,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清晰、事实较为明确,仍有调解的可能。庭后,他从诉讼时效的计算、欠款的事实及数额、履行的方式等方面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并从法律角度出发,兼顾情理,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促使双方从情感上“化干戈为玉帛”,消除了抵触情绪。
最终,双方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就应偿还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使用手机转账履行,该案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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