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李丽雯)近日,尚义县人民法院通过“上门送达+网上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0年2月底,曹某向原告吴某赊欠化肥款共计53000元,并于2023年2月28日为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借条载明借原告现金53000元,约定利息为每个月2分,曹某在借条上签字捺印。吴某后因索要欠款无果,于2024年3月将曹某诉至法院。
收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曹某联系,曹某称其养了20多头牛,且不识字,不能来法庭领取文书。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采取了“上门服务”的方式进行送达。曹某不识字,法官耐心向其解释了诉讼权利和义务。经当事人申请,承办法官采用了网上开庭的方式。
承办法官充分考虑被告方的特殊情况,与原告协商能否适当减少利息,原告吴某同意放弃利息,仅要求被告尽快偿还欠款本金。双方当事人通过网上调解的方式,就欠款数额及还款方式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曹某同意给付原告吴某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5000元,并当庭给付2万元,剩余35000元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法官当庭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被告曹某签字时转账给付原告吴某2万元。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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