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马俊鹏)4月17日,遵化市人民法院苏家洼法庭一天成功调解三起纠纷,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赢得当事人点赞。
韩某原在贾某处打工,因回家需要费用,向贾某借款2万元,后又因购买手机向贾某借款7000元。二人对上述两笔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后贾某多次向韩某催要借款未果,将其诉至遵化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询问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除该案件外,还有两起案件未解决,且该两起案件与此案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对三起案件进行统一调解。
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发现双方的争议焦点为部分账目款项的计算,随后组织双方对账目进行核对梳理,双方同意对部分债权债务进行抵消。最终,韩某同意给付贾某1.8万元,并当庭履行。至此,三起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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