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郭一巍 高歌)近年来,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文明、公正、高效”执行理念,努力将当事人“纸上”的胜诉权利兑换为“真金白银”,特别是在2023年10月被省法院确定为执行实施案件规范化管理试点单位后,科学谋划、精心部署,确定“四个规范”落实方案,锚定规范执行制度、规范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规范执行监督四个维度,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努力促进执行质效、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双提升”。
规范执行制度,树牢案件管理“硬规矩”。该院充分完善制度管人、管案、管事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执行案件规范化管理流程》,分别对立案、集约事务办理、常规执行、集中执行、终本管理、归档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操作规范、时限要求、督办方式、责任后果,确保办案管理有章可依。同时,他们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定期进行案件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行终本管理员制度,严格控制终本案件数量,助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规范执行程序,构建集约执行“生态圈”。海港法院严格控制各执行节点时限,先由执行指挥中心进行集约化办理,一日内领取案件,三日内完成信息核对、网络查控和足额冻结等工作,相关案件及时移交团队办理。该院积极探索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与秦皇岛市公安医院签订《执行联动协议书》,协调市拘留所建立“执行+拘留”工作专班,实现全天候“到案即办”,确保第一时间完成拘留相关手续;与市车管所、市资源规划局建立“点对点”查控专线,与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动,提高动产和不动产的查控和处置效率,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规范执行行为,打好执行措施“组合拳”。该院严格把控执行流程,进一步规范立案分案、财产处置、款项分配、案款发放等重点环节执行行为。对符合处置条件的财产,及时启动财产处置程序。精准使用各种强制措施,重点规范财产查控、司法拘留、失信惩治、强制清场等,全力破解执行难题。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针对小标的、涉民生的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多次开展集中执行,精准使用强制措施,执行到位金额240.73万元。
规范执行监督,架起权力运行“探照灯”。该院全面推进阳光执行,强化领导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加强“四类案件”院、庭长监管,以推进阅核制为抓手,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建立与申请执行人常态化沟通机制,强化申请执行人监督。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监督执行。与区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建立检查监督和工作交流机制,推动工作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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