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郑超 贡龙)康保县司法局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康保县打造“1+N”(即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法律服务体系,人民调解服务实现了全县乡村的有效覆盖。康保全县15个乡镇利用“1+N”体系优势和各个行业调解员专业优势及“法律明白人”基层一线优势,司法局发挥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动行业性、类型化纠纷或区域性突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助推诉源治理。结合全县不同乡镇的特点,县司法局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解服务,按时在各个乡镇基层综治中心设立专门调解服务点,最大程度释放人民调解的服务潜能。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在进行调解的同时,到乡村一线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现场调解和案件答疑等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如今,“有事找人民调解员”已经成为全县老百姓的口头禅。
与此同时,康保县司法局持续扩大“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朋友圈”,会同县总工会、工商联、人社局、卫生局、教体局等多家单位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携手发挥行业专业调解优势,努力把各类纠纷及时有效化解。截至目前,康保县司法局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组织等成功调解一大批纠纷。“我们要在全县更多行业性、专业性强的领域开展调解解纷工作。”对于进一步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康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培龙也道出了他的期待。
普法工作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康保县司法局将普法工作和调解工作结合,针对普法对象做提前预判,组成有针对性的普法团队,制定相应的普法方案,由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律师、村(街道)干部组成专门的普法小分队释法明理,因人因纠纷而异制定‘调解套餐’,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增强了群众遵纪守法和遇到事情先予调解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发生,社会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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