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河间市道路交通实际,现将新增设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公告如下:
一、闯红灯设备:
1、城垣路与燕赵大街交叉口(北向南)
2、瀛洲路与新华大街交叉口(北向南)
3、瀛洲路与齐会大街交叉口(西向东)
4、曙光路与瀛西街交叉口(南向北)
5、瀛洲路与燕赵大街交叉口(东向西、南向北)
6、瀛洲路与长卿街交叉口(东向西、北向南)
7、城垣路与长卿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西向东、东向西)
8、诗经路与齐会大街交叉口(西向东、北向南)
9、城垣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东向西)
10、诗经路与长卿街交叉口(西向东、东向西)
11、长卿街与瀛西街交叉口(西向东、东向西、南向北)
12、曙光路与新华大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西向东、东向西)
13、诗经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北向南)
14、瀛洲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西向东)
15、胜利路与瀛西街交叉口(北向南)
16、诗经路与燕赵大街交叉口(南向北)
17、城垣路与齐会大街交叉口(南向北)
18、S331与燕赵大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
19、城垣路与书院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西向东、东向西)
20、河肃路与瀛西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
21、城垣路与瀛西街交叉口(南向北)
22、城垣路与武垣街交叉口(西向东)
23、城垣路与团结大街交叉口(东向西)
24、瀛南路与新华大街交叉口(北向西、西向东)
25、曙光路与东垣北街交叉口(南向北、西向东、东向西)
26、曙光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西向东、东向西)
27、诗经路与长卿街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
28、长卿街与瀛西街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
以上设备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1、瀛洲路与新华大街交叉口(西向东)
2、瀛洲路与齐会大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
3、曙光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
4、瀛洲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东向西)
5、S331与燕赵大街交叉口(西向东)
6、城垣路与武垣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
7、瀛南路与新华大街交叉口(南向北)
以上设备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二、卡口设备:
1、瀛洲路与齐会大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西向东)
2、南垣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南向北)
3、城垣路与长卿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西向东、东向西)
4、诗经路与长卿街交叉口(西向东、东向西)
5、长卿街与瀛西街交叉口(西向东、东向西、南向北)
6、曙光路与新华大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西向东、东向西)
7、诗经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北向南)
8、胜利路与瀛西街交叉口(南向北)
9、城垣路与齐会大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西向东)
10、城垣路与武垣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东向西)
11、城垣路与团结大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西向东、东向西)
12、瀛南路与新华大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西向东)
13、曙光路与东垣北街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
14、曙光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北向南、南向北、西向东、东向西)
29、诗经路与长卿街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
30、长卿街与瀛西街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
以上设备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
三、固定式测速设备点位、限速值:
1、S331省道兴村镇榆林庄卡口(S331省道74KM+800M)限速70km/h。(双向)
2、G337国道西九吉乡沈家村卡口(G337国道144KM+400M)限速70km/h。(沧州方向)
以上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校车(删除)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10%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不足10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不足10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1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10%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不足10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 8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80%不足 10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100%的;
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1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80%不足10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100%的。
四、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设备安装位置:
1、城垣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西侧100米路南
2、城垣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西侧50米路北
3、城垣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东侧100米路南
4、城垣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东侧150米路北
5、城垣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北侧50米路东
6、城垣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北侧100米路西
7、城垣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南侧100米路东
8、城垣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南侧50米路西
9、河间市人民医院南门路北(城垣路与燕赵大街交叉口西侧150米路北)
10、河间市人民医院南门路南(城垣路与燕赵大街交叉口西侧150米路南)
11、沧州市中心医院河间市中医院东门路东(瀛洲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南侧650米路东)
12、沧州市中心医院河间市中医院东门路西(瀛洲路与京开大街交叉口南侧650米路西)
13、瀛海路与新华大街交叉口北侧50米路西
14、瀛海路与新华大街交叉口南侧50米路东
15、瀛海路与武垣街交叉口东侧200米路南
16、瀛海路与武垣街交叉口东侧200米路北
17、城垣路与新华大街交叉口南侧50米路东
18、城垣路与新华大街交叉口南侧50米路西
以上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以上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5月6日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河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