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6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固安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以案普法入民心

河北法治报讯 (潘东东)4月12日,固安县人民法院马庄人民法庭在渠沟镇周家务村,就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庭审,并就与赡养相关的法律向旁听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原告吕某(男)年近九十岁,有子女5人。2006年前后,原告将自己的口粮田分给三个儿子代为耕种,并约定由儿子们负责赡养。多年来,因家庭内部矛盾等多种因素,老人与其中的三儿子产生赡养纠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三儿子支付赡养费,履行赡养义务。

考虑到老人年迈行动不便,且该案所涉赡养纠纷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马庄法庭庭长安卫玲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进当地村委会,切实解决该案中老人赡养问题的同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一场群众“家门口”的庭审拉开帷幕,多名群众现场旁听。庭审现场,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了意见。

充分听取各当事人意见后,法官了解到,被告并不是不赡养老人,只是因兄弟间多年恩怨,致使被告在赡养老人问题上产生一定阻碍。

找准纠纷症结所在后,安卫玲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反复释法明理。当事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决定给双方一个冷静处理期,择日宣判。

“将家庭中的赡养问题诉诸法院解决的老年人,其纠纷的实质往往在于家庭成员间对于赡养义务分配的矛盾,因而一纸诉状的背后蕴含着老年人对于子女和睦、家庭美满的期盼。”庭审结束后,安卫玲结合该案,就父母赡养等问题,向参加庭审人员及现场旁听人员详细解读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固安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围绕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着力推行“家门口”审判模式,切实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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