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30日
第04版:民生

审理一案化解两起纠纷

法官能动履职 减轻当事人诉累

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刘彬)日前,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成功将该案调解的同时,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了另外一起纠纷。

在高某和白沟某五金经销部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长期合作,供货和给付货款主要通过微信或者现金交易,时间一长,双方就交易总金额和尚欠货款产生纠纷,某五金经销部一纸诉状将高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剩余货款18万元。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不服,上诉至保定中院。开庭后,主办法官考虑到双方长时间合作,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如直接判决恐伤和气,不利于双方后续合作,遂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展开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主办法官了解到除本案之外,双方还有一笔10万余元的欠款,某五金经销部也准备近期提起诉讼。为彻底解决双方矛盾,主办法官主动拓展调解广度,将案外的10万元款项一并与双方沟通。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庭以交付现金方式将本案和案外货款分别给付。

4月16日,高某之子提着一袋沉甸甸的现金来到保定中院审判庭,在法官见证下,将近30万元现金交付到某五金经销部经营者尤某手中,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以后会继续合作。调解结束后,尤某抱着沉甸甸的现金激动地表示:“没想到一个案子能拿到所有的钱,感谢保定中院、感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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