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刘彬 通讯员 魏芹)“草到安国方成药,药经祁州始生香。”安国市内大大小小的药企星罗棋布,由此也引发了各类买卖纠纷。安国市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努力,获得了企业的连连称赞。
4月25日,安国市某药材公司给安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法院帮他们要回20多万元的货款。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原告与被告承德某公司素有业务往来,原告多年来一直为被告供应中药饮片。2023年供货结束后,被告拖欠部分货款未结清。“两家合作了这么多年,我们刚开始也没急着要,谁承想一等就等到了8月份。”原告向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讲述着事情的始末。
原告向被告发出了对账函,但仿佛石沉大海。“对账函收了,但是没回音,我们公司一商量,直接去承德找找吧。但是他们说现在公司不景气,一直不给。”就这样,来回奔波两三次后,今年4月,被告在原告多次催促下,也仅仅给付了5万元。“还有23万呢,这也不是笔小数目,我们实在没办法了,这才来了法院。”原告说道。
为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调解员第一时间拨通被告的电话,向其了解案件情况。“我们确实是欠原告货款,但是公司现在经营也不好,能缓缓吗?”“公司内部的问题不是拖欠原告货款的理由,况且从原告给你们出对账函到现在都9个月了,从信誉的角度,你们的做法也不合适吧。”话说到这儿,被告陷入了短暂的沉默,调解员趁热打铁,积极引导被告换位思考,及时给付原告剩余货款,被告当即表示一周后给付。
虽然被告答应了,调解员却放心不下,一周后,调解员通过向原告确认,得知被告仅给付了一半货款,尚欠10余万元仍未给付。调解员再次联系被告,详细解释了拒不给付货款可能面临的被强制执行、企业信誉受损等不利后果,通过多次与被告沟通,释法明理,被告于20天内便将全部货款给付原告。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极大减少了企业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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