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朱婧伟)一次合并调解,两案纠纷化解。日前,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裕民法庭法官张聪、尹艳丽成功化解两起因租赁商铺引发的房屋租赁、装修纠纷关联案件,让“两件事”变成“一件事”一并解决,赢得当事人一致称赞。
杨某租赁某公司商铺用于经营,其间却因该商铺存在漏水问题影响了经营。经多次协商得不到解决,杨某赌气不再向某公司支付租金。因杨某长期拖欠租金,某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杨某支付欠付租金。
法官张聪审理这起案件时了解到,杨某已就漏水造成的装修损失另案诉讼,承办法官为尹艳丽。因两起案件存在事实认定及处理结果的关联,张聪便联系了尹艳丽。经过对案情进行分析,二人一致认为两起案件以调解方式解决是最好的结果。
“我租他们的商铺是应该给租赁费,但是他们的房屋漏水这么长时间也不解决,严重影响了我的经营,租期还没到就不能干了,我不得已只能搬走。我的装修损失,我的经营损失,他们不应该赔偿我吗?”说起此事,杨某既气愤又痛心。
某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漏水原因是杨某装修不当造成,并且杨某长期拖欠租金也不腾清房屋,导致房屋长达一年时间不能对外重新出租,某公司坚决要求杨某支付租金并赔偿损失。
没想到双方“面对面”的沟通,反而激化了矛盾。张聪、尹艳丽决定转换“战术”,采取“背靠背”方式做当事人的工作。
两位法官分别与当事人沟通,希望双方换位思考,考虑对方的经营不易、损失大小。“心结”不解,“事结”更难解。虽然调解工作极其艰难,但在两位年轻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初见成效。双方虽仍存分歧,但已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如何解决问题。矛盾的焦点集中在房屋漏水问题是如何产生的。
为了掌握房屋的第一手资料,尽快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两位法官带领双方当事人亲赴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他们详细了解了漏水过程,仔细查看了漏水位置,走访了隔壁商户,认为漏水是房屋防水质量不合格所致。法官们现场将分析得出结论的事实、依据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明。漏水原因搞清楚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的过错问题也逐渐明朗。
为了让当事人有更清晰的认识,法官们又详细地向当事人说明了财产损失的鉴定成本及流程,不管鉴定结果如何,都会产生一笔不小的鉴定费用,且鉴定过程中不能破坏房屋现状,该商铺仍需继续空置产生租金损失。“时间成本、金钱成本都是你们应该考虑的啊。”两位法官发出了“温馨提示”。
“咱们商量商量怎么解决吧。”某公司先行发出“调解邀请”。“行,法官都说到这种程度了,咱们商量商量。”杨某也“敞亮”地同意调解。终于,在两位法官的极力“撮合”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再支付4万元租金给某公司,其它双方互不追究。至此,某公司的房租问题解决了,杨某的装修损失也解决了,双方握手言和。两案并案处理,一次性解决纠纷,案结事了,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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