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5月8日讯 (记者 任俊颖)今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推进水生态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坚持高频联动、高效行动,不断完善水体排查整治和成效保持长效机制,联合实施了遥感监测、暗访排查等一系列工作举措,确保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和“长制久清”。
我省自2015年开始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十三五”期间反复排查共发现93条城市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十四五”以来,我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推进工作,排查新的问题隐患,巩固治理成效。针对近两年我省部分地区降雨量较多、地下水位明显回升等实际情况,我省在排查暗访等行动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要求,将排查治理范围由“建成区内”延伸至“建成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将排查重点由“查水体”延伸至“查岸上风险隐患”,将工作标准由“发现问题后整改”提高至“预判风险消除隐患”。2021年和2022年我省未发现新增黑臭及返黑返臭水体,2023年排查发现新增5条县级市黑臭水体,于当年完成治理。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设施建设管理,强化各项制度完善落实。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建成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厂220座,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86座。2023年改造市政和庭院排水管网1032公里,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已完成治理的98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面落实河长制,按要求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强化水体养护,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今年3月,省住建厅与省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了城市水体“消黑除劣”专项行动,计划按照城市建成区内水体全覆盖原则,对城市水体逐个明确黑臭防治责任主体,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黑臭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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