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刘璐)近日,定州市人民法院李亲顾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和好如初。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2012年育一男孩。共同生活期间,原、被告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加之双方时常冷战,误会不断积累,双方已分居生活一年有余。原告王某感到和好无望,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与被告离婚。
收到案件后,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原告则坚决要求离婚,双方意见差距较大,于是安排开庭审理。
开庭前,法官再次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被告当即表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只是由于债务不能及时偿还,生活压力大,导致双方经常发生冷战,希望能够与原告破镜重圆、重归于好。原告看到被告的态度诚恳,也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考虑到双方矛盾对孩子生活、心理上的影响,坚决离婚的想法有所松动。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让双方当事人现场阅读了“定州市人民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阐明因离婚可能给子女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以双方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共同愿望为出发点,耐心细致释法明理、沟通劝解,最终双方放下了心中的芥蒂,重归于好,愿意共同承担对家庭和孩子的责任。
“两个人能够于茫茫人海中相遇相识相知相恋,共同组建家庭并孕育爱的结晶,这本是世间难得的缘分,当柴米油盐冲淡了激情浪漫,难免会因琐碎生活产生矛盾,双方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夫妻感情,以子女最大利益为考量,良性沟通,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共同努力经营家庭,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一个温馨快乐的家庭环境。”法官嘱咐二人。
5月6日,法官对原被告双方电话回访得知,夫妻两人已和好,一起到外地打工挣钱,争取早日还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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