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翟杰 葛一丹)近日,昌黎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装修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被告张某当场履行了装修尾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2年11月,某装修公司承揽了张某房屋装修项目,双方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约定工程价款9.9万元。房屋装修完毕后,张某向某装修公司支付装修款7.5万元,剩余尾款经装修公司多次催要,张某一再推诿,拒绝支付。某装修公司无奈诉至昌黎法院。
案件受理后,该法院诉前调解团队调解员认真分析案件,发现该案事实较为清楚,双方争议不大且标的较小,随即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被告张某称装修公司装修质量存在问题,故未如期支付剩余款项。理清案件事实后,针对双方争议焦点诉求,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现场,组织双方对装修合同、装修项目及装修质量逐一进行核对。调解员一方面结合诉讼成本、时间成本等因素,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另一方面,从法理角度,阐明利害,对张某进行释法教育,告知其应该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劝说张某依法履约,并提供了解决方案。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分歧逐步缩小,就付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当场履行了装修尾款。至此,法院调解拆掉了当事双方“心墙”,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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