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王霞)3月份以来,阜城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县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专项监督,守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近年来,各地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导致火灾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阜城县检察院通过组织干警实地走访、无人机取证、专题座谈等方式,就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进入载人电梯、挤占消防通道、私接乱拉飞线等问题进行了线索摸排。
初步摸排线索之后,阜城县检察院立即展开调查,与消防大队、住建局、交警队等相关部门特邀检察官助理召开座谈会,同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加会议,进一步了解全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消防器材配备标准及日常检查等情况。
经过初步调查,阜城县检察院立案后,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磋商,提出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增加充电基础设施、加大常态化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消防安全监管等整改意见,同时结合监督办案形成调研,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协助县委县政府在统筹推进全链条整治基础上,健全常态化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为从源头上降低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隐患提供检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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