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0日
第03版:法案

劳动争议引发诉讼 法官释法解“薪”愁

河北法治报讯 (陈晶晶)近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用人单位强化依法依规经营意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在被告某公司处入职,双方于2019年8月、2022年7月分别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自2019年5月至2023年10月李某累计周末加班81天。2023年10月,公司要求李某轮休,并停发轮休期间的工资。2023年11月1日,李某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李某2022年、2023年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并补缴2022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失业保险费,公司认可仲裁的赔偿数额为21766.99元。李某不服,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2019年入职以来至2023年10月期间的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加班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失业保险损失等费用共计89523.65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初步判定,双方对加班时间、轮休降薪程序的合法性存在较大分歧,导致支付数额差距较大。为真正实现“事心双解”,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意识,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以诉讼成本、时间成本、职工权益、法律风险等为切入点平衡双方利益,耐心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几番沟通调解、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次日,被告将相应款项向原告进行了支付,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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