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1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张家口桥东法院妥善审理一起离婚案

巧解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难题

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姚孟)5月16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案件,在父母离婚已成事实的情况下,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使该离婚案圆满审结。

陈某与孔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均未成年。陈某有固定工作及稳定收入,孔某无工作。后双方因家庭纠纷、感情不和到法院起诉离婚被驳回。2024年2月,陈某再次到桥东区法院起诉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发现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在两个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上。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子女利益,家事纠纷处理不当反而会激化矛盾,不利于矛盾解决和未成年人成长,法官主动到原、被告住处进行调解。被告孔某同意离婚,但是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原告陈某则坚持要一个孩子与其共同生活。法官多次进行调解,试图缓和双方矛盾,但双方始终在孩子抚养权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办案法官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出发,认为原告陈某经历两次十月怀胎、生儿育女,子女对其是一种精神寄托,且女儿随着生理、心理的成熟,与父亲共同生活有许多不便之处,母亲则能够给予更多的理解与帮助;儿子由父亲孔某直接抚养,有助于培养其刚强、坚毅的性格。综合考虑后,法院判决女儿由母亲直接抚养,儿子由父亲直接抚养,并明确了双方互付的抚养费数额。

原、被告对判决结果服判息诉,该案圆满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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