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王莉)近日,怀安县人民法院头百户人民法庭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案件,双方重拾了往日和谐的亲情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四名原告与林某是兄弟姐妹,兄弟姐妹五个人都有先天疾病,但是关系一直都很好。五人之中林某家庭最为贫困,与赵某婚后生活一直很艰难,2017年林某去世,赵某因患有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一直由赵某的姐姐接济生活。2023年赵某把她所住的窑洞与大院卖掉,去和姐姐一起生活。四名原告得知赵某将窑洞和大院以2万多元的价格卖给了同村村民刘某后,以窑洞和大院不是赵某的个人财产为由找到刘某,协商返还窑洞和大院事宜。后四原告又到乡政府反映此事,经乡政府和司法所调处无果后,便到怀安县法院头百户法庭起诉赵某和刘某,请求撤销买卖合同。
头百户法庭特邀调解员全程参与了此案的调解工作,与法官商量一起前往四名原告家中了解详细情况,又将原被告约至乡司法所进行现场调解。
在调解的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情绪颇为激动,导致调解多次被中断。考虑到本起纠纷中当事人的特殊关系,特邀调解员与法官重新调整思路,从“情理”出发,一方面希望原被告双方能够互让互谅,“仅仅因为这2万多元破坏了亲情实在是不值得”;另一方面对刘某做工作,“你作为本村村民,对他家情况应该很清楚,知道赵某无权处分,及时归还还能挽回大家的情谊。”法官则从法律角度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进行专业调解,“窑洞和大院并非赵某一个人的财产,这是其公公给五个兄弟姐妹留下的遗产,赵某无权擅自将财产变卖,她签署买卖合同的行为也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经过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刘某答应归还大院和窑洞,四名原告也决定撤诉,赵某和四个兄弟姐妹达成了分割财产的协议,同时双方均承诺以后再不会因此事起纠纷。至此,这起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