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朱婧伟)夜深人静,两个黑影偷偷潜入小区地下室“寻宝”,将地下室内的名贵白酒等物品盗窃一空。法网恢恢,二人被抓获后,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无所事事又手头紧张的于某和朋友许某,决定组团去小区地下室“寻宝”。有“经验”的于某随即选定了省会某小区。2023年8月初,两人来到该小区,于某负责技术开锁、偷东西,许某负责望风,先后对该小区地下室内的财物实施盗窃。顺利得手后,二人又先后4次到该小区实施盗窃。
2023年8月11日,当二人再次前往该小区盗窃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国窖1573、五粮液、剑南春、习酒等白酒,市场价值为19200元。之后警方对两人藏匿的白酒进行鉴定,市场价值为71200元。除此之外,两人已将之前盗窃的白酒销售给他人,获利16800元。其中于某分得13300元,许某分得3500元。案发后,二人赔偿多名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于某、许某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于某、许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分别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于某、许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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